柴油發電機組租賃合同參考
柴油發電機組租賃合同
甲 方:
聯系人:
地 址:
電話/傳真:
乙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乙方出租柴油發電機組給甲方使用,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物詳細情況
序號
設備
租金及租期
備注
名稱
型號
數量
進場日
項目名稱
租賃用途
交付地點
使用地點
歸還地點
設備價值
最低租期
。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租賃發電機組不滿最低租期的,按最低租期結算租金。超出最低租賃期,按租金單價和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租金總額
人民幣: (不含發票)
設備運輸
設備的吊裝、運輸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租金結算
設備到達甲方現場,安裝調試完畢以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租金人民幣 ,以后按月支付。
其他約定
1、機組所需柴油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2、機組在甲方工廠的值機人員由 方提供并承擔費用
附件
1、設備交接確認單;2、設備運行記錄單;
二.租賃物的使用場地
a 工廠 b工地
三.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責任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維修費,濾清器及機油等)。
2.租賃物使用中石油,中石化購買的符合國家標準0#輕柴油;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使用的柴油由甲方負責。
3.如因甲方人為或未按國家安全用電連按負載及配電設施使用造成租賃物的損壞,其維修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租賃物需要維修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因維修租賃物時間過長影響甲方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如在特殊情況下,租賃物不能停機修理,則甲乙雙方協商更換租賃物。
5.租賃物每月維修保養時間1天。
四.租賃物的所有權及使用保管權
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乙方,使用保管權屬甲方。如甲方使用保管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遺失的,負責修復或賠償。
五.附注:
1.甲方機房/場地環境惡劣,經乙方提出尚未改善造成發電機組之損壞,其維修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需增加負載時,請提前通知乙方,是否要更換租賃物。
3.如租賃期滿,在租賃物完整情況下,乙方收回租賃物,如出現丟失或損壞,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負責用電安全和周邊安全防護工作。
5.租賃期滿,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政府部門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